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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后加名

浙江-杭州 06-23 15:19  悬赏 0  发布者:MISTY0……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父母在我婚前给我全额买的房产有父母银行出资凭证,婚后因为妻子要求当时感情挺好就去办理加了对方名字为共有,现对方提出离婚要求分割房产,我能有办法提出少分或不分吗,不是婚前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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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23 15:25
您好,这个房子本来是您个人所有的,但是婚后办理的房产证为两个人的名字,就是您对妻子约定的房屋为两人共有的意思表示,所以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对方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分割的时候是均分的,。
回复时间: 2011-06-23 15:31
你婚后把她的名字加到了房产证上,等于你默认了财产和她共有了。如果没有法定的过错情节,对方要求分割财产,可以分割一半。杭州地区可以直接来所来电咨询,电话预约,可以更好的帮到你。
回复时间: 2011-06-23 16:28
共同财产了
回复时间: 2011-06-23 16:56
可以提出少分
回复时间: 2011-06-23 17:59
你婚后加上你妻子的名字的行为,已经确定你们是共有了,在对方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分割财产,但可以少分。
回复时间: 2011-06-24 10:49
她有权分割;
回复时间: 2011-06-28 12:07
对方是有权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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