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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公共道路建房领导不予理会,且领导弄丢了农民的土地证明

山东-菏泽 10-23 14:56  悬赏 5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们门前的那条道说开街,直接把院子都给占了也没有任何补偿,现有一家农户在占用耕种的田地建造房屋,且占用了不属于自己的公共道路15-20公分,找乡领导,乡领导把乡里的土地证明在半年前收回说做统计现在说弄丢了,无法证明是公共道路,要求测量也没有答复,因农户收割都要从那条道路通过,现已阻碍正常通行,而乡领导不予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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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0-23 15:28
您好!
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应当由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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