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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保护我们的权利?

河北 08-03 13:49  悬赏 0  发布者:兰若院 给我留言  回答:(3)
姐姐没有工作,有两个孩子,大女儿小学四年级,小女儿也两周岁了,加上姐夫一家四口现在仍然住在租住的老房子里,每逢阴天下雨住宿都很难,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因为申请的宅基地迟迟没有批复,可是村里现在有好多自行占有宅基地并且盖上房子的,村委会也不管,还有几个居住条件很好的村民都取得了宅基地手续。
    明白人说现在批宅基地还要花钱、请客、送礼,要不然是得不到宅基地的。我想问:难道必须要走这些非正常的手续才能有房子住么?今年春天本家大叔占了个地方让姐姐盖房,姐姐把地基码上了,可是现在乡里来人说没有手续不能盖,这块地方必须让给同村的另一户有手续的人,只有这样才给姐姐家办理手续,否则,不但要推掉姐姐家的地基还要进行罚款。我想问:乡里的这种做法合法么?村里那么多没有手续的谁来管?为什么非要先让给别人才能给我们办手续?批宅基地都需要什么条件,走什么程序,多少个工作日能给批复?为什么我们这几年都得不到答案,难道这一家四口一辈子都要居住在这个阴暗潮湿的小屋里么?建国都60周年了,是谁允许地方官吏如此霸道,谁来保护我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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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8-03 14:47
如果你姐姐姐夫是你们村集体成员的话,建议向当地政府反映问题解决。
回复时间: 2009-08-03 15:46
你应逐级申请使用宅基地。
回复时间: 2009-08-03 16:16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具体程序就是这个样子,你说的诸如请客送礼的现在在中国普遍存在的现象,一时半会也改变不了,你可以直接越级向上反映问题 如有疑问请咨询03162185589(河北李景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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