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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赔偿问题

天津-津南区 10-23 17:29  悬赏 0  发布者:nihaom…… 给我留言  回答:(3)
律师您好,现在我们公司情况是面临倒闭,现公司要求员工自己上报谁愿意赔钱走人,但是赔偿按照50%赔偿
比如说你在公司干啦6年,就赔3个月的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如果不走的话就给你放停工假,那就不知道要放多长时间啦也许是一个月也许是半年,那就不知道啦,您说我们这种请况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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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0-23 18:23
具体需要看证据分析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5-10-28 16:05
裁员赔偿: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回复时间: 2015-10-23 19:12
您好,不合法。如果不同意单位的赔偿方案可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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