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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下落不明、可以离婚否

湖北-孝感 06-24 09:46  悬赏 20  发布者:aniia8 给我留言  回答:(11)
您好:
     我于2004年8月份与向XX结婚、婚后男方(向XX)整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毫无家庭责任感可言、.于2008年生下一女.当年10月份向XX被公安机关发现吸毒、移送戒毒所、.在戒毒期间.女儿由我一人抚养,向XX在2010年8月份从戒毒所出来后,依然没有改变恶习.同时也没工作、一个月后、向XX突然间失踪.(怀疑是又进去了戒毒所)、向XX父母对此不闻不问、同时向XX父母依然还是没有抚养孩子.孩子读书.生活全由我已人承担.时至今日,向XX与家庭一直没有联系。
   请问这情况可以离婚否?、离婚后孩子归谁抚养.如果由我抚养、男方付多少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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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24 09:47
现在不能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6-25 01:16
可以起诉离婚的,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回复时间: 2011-06-24 09:49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回复时间: 2011-06-24 09:50
男方吸毒,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规定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可以起诉离婚。向XX父母对孩子没有抚养义务。
回复时间: 2011-06-24 09:51
最好还是要通过司法机关得知其下落,然后再起诉提出离婚!离婚后你可以要求孩子抚养权,然后男方支付生活费,生活费支付票标准考虑当地生活情况及男方家庭情况由法院酌情判决
回复时间: 2011-06-24 09:52
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孩子判给母亲的可能性比较大,抚养费的支付一般是以固定收入的30%按月支付
回复时间: 2011-06-24 09:53
女方可以起诉离婚,男方下落不明,法院会公告送达,男方有吸毒史,不宜抚养孩子,孩子应判归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支付标准为:男方有固定收入的,按收入的20%到30%的标准支付,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
回复时间: 2011-06-24 10:41
起诉离婚时,如果对方下落不明,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
回复时间: 2011-06-24 11:15
可直接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1-06-24 14:07
1.可以起诉离婚
2.归 你抚养,抚养费会男方月总收入的20%——30%
回复时间: 2011-06-25 16:59
你可以法院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你可以要,由对方支付抚养费,如需帮助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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