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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赔偿问题

宁夏-银川 10-24 10:10  悬赏 0  发布者:李国春# 给我留言  回答:(3)
本人于2015年4月驾驶机动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造成两人受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我负主责,对方负次责。投保交强险,三责险50万及不计免赔险。对方起诉后,保险公司提出非医保用药不予赔付,且初级法院在15年7月因中级法院改判该院同类案件支持非医保不予赔付。(7月之前的案件一直判决由保险赔付),请问该如何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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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0-24 10:36
您好,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带律师事务所咨询。
追问:

我只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对方的诉状,还需要哪些材料?保险合同丢失影响此次的官司吗?

回答:

这些材料就可以了,保险合同不影响的。

回复时间: 2015-10-24 10:14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应诉。
回复时间: 2015-10-24 15:50
首先要看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如何划分责任的,一般分全责,主要责任、对等责任。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交强险12万元,其中1万元系医疗费,保险公司要代付。下剩的11万元部分不分责任大小,受害者的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均从11万元中支出,超出部分,根据你们双方责任大小确定。
建议你不要担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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