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遗产继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毕丽荣  朱建宇  刘哲  
已解决问题

继承

 10-24 11:00  悬赏 0  发布者:网友地区:辽宁-辽宁 回答:(1)
我母亲去世24年了,2005年,父亲与姚某再婚。2009年,父亲将一套69平方米的房产过户给姚某。这套房本是我母亲单位的福利房,母亲去世后,父亲将其买断,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这套房本是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我和妹妹可以要回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5年10月24日 11时08分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因此,您母亲享有的一半产权份额应为你们兄妹及其父亲共同继承,故您父亲对该房屋享有2/3的产权份额,你们兄妹对该房屋各享有1/6的产权份额。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上海杨浦区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广东广州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283160
辽宁 大连
人气:13965
湖南 长沙
人气:545349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397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717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9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