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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客人起了口角,被人打砸了店,这个责任怎么算

浙江-宁波 10-24 12:37  悬赏 0  发布者:huangh……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在路边开了家小店,客人A来店里买东西把钱很重的往桌上一扣,然后我就拍了一下自己的桌子站起来大声对A说:你这什么意思啊?然后接下来就发生了争吵,然后对方就开始打电话叫人,期间我说:你叫的人什么时侯过来,快点。当时主要认为叫人是来解决问题,所以我就等着。过了一会儿A叫来了B到了,然后大声跟我说了两句,我回了一句,然后他就冲进来拿起我桌子上和电脑准备砸我,我就说这个不要动,然处就从他手里拿了下来,(期间这台笔记本的显示器与键盘连接处出现问题,导致盖子合上有一定问题,我能不能要求他赔偿这台电脑),在这期间B的身体碰到了我的烟柜导致两侧中一侧的玻璃破了,然后他就拿起上面一层1-2CM厚的玻璃,砸向我的头部,导致我头部,脸部都有较长创口及创伤(请问这个玻璃台面属于利器还是钝器,我想做个伤轻鉴定,警察说要伤好点儿才能做),且香烟也有部分掉落在地,这几天我的店也不能开了,请问如果调解的话我能要球他们赔哪些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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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0-24 14:07
可以报警。
回复时间: 2015-10-24 13:27
报警处理。相应损失皆可主张。
回复时间: 2015-10-24 16:52
如鉴定成轻伤,对方构成犯罪。另其他赔偿可去做伤残鉴定,根据结果要求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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