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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是不是只有本人才能做?

浙江-金华 06-25 17:28  悬赏 5  发布者:弱势的人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有《义乌市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表》,申请用地户主为:万海鹰(即本人)。可计算人口是两人:(1)万海鹰,与户主关系为户主(户口性质:农);(2)万天民,与户主关系为“弟”(户口性质:居,备注:在校生)。请问一下,万天民是不是可以直接建房,然后根据《房产证》就能把《土地使用证》(这个应该是属于集体的)自己做去呢?还是必须我这位申请用地户主本人出面才能做这本《土地使用证》。因为村里面没有和我联系,就写:万海鹰72.8平方米调给万天民。这样算不算在我没有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更换了该宅基地的申请用地户主。这个宅基地我认为是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共同财产,现在我还有份吗?还要再问一下,什么是:按土地使用权证确定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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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6-25 20:12
因为村里面没有和我联系,就写:万海鹰72.8平方米调给万天民。——这样做没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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