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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重庆-梁平 10-26 16:15  悬赏 0  发布者:love95……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的父母亲自己开了一辆机动摩托车,事故出在一条支路上,父母亲开着车从支路出来,因为正路边有颗树挡住了,看不到正路上有没有车,父亲把车开到正路上,车已经在正确的行驶道上,被一辆对路来的小车甩了方向盘过来,把在正路上的父母给撞了,把我们的车和人撞出好几米远,车主没有受伤,父亲轻伤在脸部,母亲严重伤在脊椎骨,做了手术花了五六万,现在对方找有人际关系的派出所判定责任为一人一半,我们还得补给小车司机相对的医疗费用,母亲现在手术出院,但不能弯腰,一点小的力气活(如抱个三四斤的南瓜)都不抱,这样的责任判定是合法的吗?我们要赔付他相对的医疗费用吗?
问题补充:
事故路段是乡镇,我也知道摩托车是借道行驶,但是小车前行时个弯道,没有鸣笛,车速过快,他这样的判定是有人际关系的成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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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0-26 16:29
你好,对责任划分不服的,应当在收到认定书3日内提起复核。医疗费等费用应当由保险公司先行支付。建议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5-10-26 17:49
你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申请复核。交通事故(重庆)受害人方应得到的赔偿:1、残疾赔偿金(城镇)上年度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医疗费;3、后续治疗费、康复费;4、残疾辅助器具费;5、误工费;6、护理费;7、住院伙食补助费;8、营养费;9、交通住宿费;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精神损害抚慰金;12财产损失等。
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但户籍登记地在农村的受害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当生活来源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评残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GB18667-2002
赔偿处理: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千元)。不足的部分,车方按照主要责任承担80-90%的赔偿责任,同等责任60-70%,次责40-50%。
协商未果的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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