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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被投诉

浙江-丽水 10-26 17:07  悬赏 0  发布者:chen31……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是做产品的,我被人投诉,说我的产品包装违法广告法第四条,详情是这样的,我做的产品卖给公司,公司再把产品卖给百货公司,投诉人于2015年10月17日买了产品后对本产品包装上的“冬天必备”四个字进行举报,属于绝对化用语,涉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法第四条,及其他法律法规,被投诉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请你局责令被投诉人承担责任,责令被投诉人赔偿投诉人货款2.6(此处的6他用笔直接改成9,也就是2.9元,并在修改处有他的签字)元,并赔偿5000元。公司经过与投诉人联系投诉人说要2000元。投诉书上没有任何政府部门盖章或签字,只有投诉人自己的签字。在投诉人投诉之前我不知道有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并且我的产品包装已经用了好几年。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这是不是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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