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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行为属于诈骗吗?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广东-肇庆 08-04 17:32  悬赏 0  发布者:linxia……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弟弟开走了认识三个月女朋友的摩托车,期间对方打过几次电话给我弟,我弟都没接电话,还将电话给关了,也将对方的车牌给拆下来,两天后女方报警,车也在此时还给对方,这行为属于诈骗吗?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人当场就被拘留,已经8天,家属连人都没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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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8-04 17:57
涉嫌盗窃罪。
回复时间: 2009-08-04 19:56
应当属于侵占。
回复时间: 2009-08-04 17:40
不属于诈骗,我觉得最多应该是侵占。侵占罪(刑法第270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  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你的情况可能是15天拘留,应为车子已经还了,主要还要看她女朋友是否要追究,还有你弟为什么不还对方车子?你自己可以比对侵占罪来衡量下。
回复时间: 2009-08-04 17:45
应当涉嫌非法侵占或是偷盗,或是并不算作犯罪行为。
回复时间: 2009-08-04 17:55
当面咨询律师,或者点击“咨询律师”向我咨询。
回复时间: 2009-08-04 19:57
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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