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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开始说:那是2008年我遇到了我的第一个老婆,她是山西省五寨县的

陕西-榆林 10-28 10:4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从开始说:那是2008年我遇到了我的第一个老婆,她是山西省五寨县的,我们在没有办结婚证的情况下同居了,09年怀孕给我生下一儿子,快生的时候在我们老家就举办了结婚仪式,给她娘家给了一万五的彩礼(还没办结婚证)之后到11年因家庭琐事她跑了,她家我只知道是五寨的,也没去过她家,现在儿子都7岁了,她已经结婚生子了,彩礼是否能要回?到12年底,我又遇到我们老家一女子,她是她家包养的,他有个哥,之前结婚了,到08年也就是她嫂子,跑了,到09年她家人就把她安排着和她哥过在了一起,也没结婚证,同年生下一女儿,后来她俩过得不好,到12年底我们就扣扣上聊了两月,她说她不想和她哥过了,就这样从她家晚上跑到我家,我们就私奔到外面,过了一年多,他家拿他爹说不行了,活不了多久又把她叫回去,结果把她控制了,三个月后她又联系我让我从外地去接她,(她没钱没身份证,)我又去把她接出来,后来她家也就慢慢有点接受认可了,我也在尽我的女婿职责,有钱给她爹打点喝酒钱,给她女儿汇衣服,打钱,14年她爹要彩礼,我就先给了一万五,(他爹把身份证和户口本压下不给,我们也没结婚证)直到今年10月份,他妈去世了,我家又出钱又出东西,就这样把她妈安葬了,结果她说不和我过了,(前几年是因为她哥没找下对象,这次回去说她哥也找下了,不和我过了,她爹把她从嫁人呀!)请问董律师,就这两相同的事,我能否追回我属于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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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0-28 11:17
你好,依据你的叙述,可以要回彩礼的。。。
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5-10-29 10:17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从法律上来说,你们根本就没结婚,当然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属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自动分开就可以;因此你无权起诉离婚。
    2,至于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不过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是一样的,区别在于,非婚生子女,属计划外生育,需要缴纳罚款后,才能上户口;你们双方属于孩子的父母,都负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3,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同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会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4,《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5,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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