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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第二套房屋的供暖费报销问题

 06-27 15:04  悬赏 0  发布者:lwqlwy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西城区 回答:(3)
我家有一套公租房(50平米),公租人为我爱人,其供暖费以前一直由我爱人单位(铁路部门)报销。后来我爱人单位于1992年福利分房(个人购买、59平米),购房人也是我爱人名下。其后她单位只为那套房报销供暖费。
现在我这套公租房也让个人购买,但要交齐供暖欠费,约一万多元。
请问这一万多元只能是个人交了吗?北京是否有规定:公租房共同居住人单位也应承担居住房屋的供暖费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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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6月27日 15时57分
如果单位有供暖协议的话,单位需要交纳,如果没有,交纳主体就是业主或承租人。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很好已解决,承租人已交供暖费。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27 15:30
您好!建议到有关部门咨询一下相关政策。
回复时间: 2011-06-27 17:41
取暖费是单位福利 咨询单位相关部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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