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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过户并增加代理人

北京 06-27 17:44  悬赏 15  发布者:fEr3393 回答:(6)
我父亲过身几年,留下一房产,给我们四兄妹,但一直未办理过户,大姐同二姐已经放弃继承权,房产证上想写我同我哥的名,但她们保留对房子的监护代理的权利,即系我们兄妹两个如果想对房子作出售等处理需得经她们同意,不知需办何种手续?如果将来办理了这些手续,房产证上是我同哥的名,大姐二姐是代理人,四人同意出售房产,那出售所得,大姐同二姐还有无分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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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27 17:56
大姐和二姐无权分配 因为其二人已经放弃继承
回复时间: 2011-06-27 17:56
如果产权证办理成您和您哥哥,那么其他人就无权妨碍你们对房产的处理,处理房产的所得也仅有所有权人及共有人享有,其他人不享有,如您二位手里已经掌握大姐二姐放弃继承的证据,建议诉至法院,要求继承。
回复时间: 2011-06-27 17:59
你大姐他们的想法不好实现。
回复时间: 2011-06-27 17:59
大姐二姐已经放弃了就没有分配权了。
回复时间: 2011-06-27 22:20
可以通过公证或诉讼的方式将房屋过户到你们兄弟名下。可以和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1-06-28 08:46
可以通过公证或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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