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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是否合理?

湖南 10-28 20:14  悬赏 0  发布者:陈娆12 给我留言  回答:(1)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的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1.在买受人收房时水、电、气达到可接通条件。2.在收房时绿化、景观、道路达到基本使用条件。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上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第2钟方式处理。
2.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由出卖人在60天内采取补救措施达到合同约定标准,超过60天日仍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又出卖人按买受人已付房款的0.01%一次性赔偿买受人。
疑问:如果甲方违约,且不改正,赔偿违约金,而我的首付7万多,那我岂不是只得到7块钱的违约金。这样的条款对甲方有约束力,它这合理么?因为这我不敢签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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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0-28 20:26
违约金有没有都不影响,有损失的可以另外要求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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