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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门市房纠纷

上海 06-27 19:18  悬赏 0  发布者:toyted……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公司租用某贸易公司的出租房,合同明年五月到期,因经营需要,决定关闭门面。今年五月底向房东提出此事,获房东应允,并于六月初在门面上贴出转租告示(房东作为),我们交租到7月15日为止,也就是说在此前我们尚有使用权。但今天房东就已与他人订了合同为由让我们这两天内搬走,不然要扣留押金。(当初有五千元押金)。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我们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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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27 19:21
您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回复时间: 2011-06-27 19:36
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详细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6-27 20:23
如房东据实结算房租并退还押金,你们也能提前搬走,建议提前搬走。
回复时间: 2011-06-27 22:03
你有权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可委托律师为你与房东协商
回复时间: 2011-06-27 23:05
要看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以及后来的商量意见而定。
回复时间: 2011-06-28 13:10
房东违约,你们可以要求继续租用。
需要帮助,可以联系面谈。
回复时间: 2011-06-28 14:05
可以起诉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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