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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上班途中出车祸算工伤吗?

 06-27 20:11  悬赏 0  发布者:诚盼回复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淮安 回答:(1)
我刚到公司上班十几天,还未与公司签合同,也未交任何保险。我上班途中出了车祸,导致面部5处伤痕,约6cm2以上的明显色变,其中有2处共约1cm2的伤痕。请问这算工伤吗?我可以进行工伤鉴定并向公司索赔吗?
  诚盼;
问题补充:
是对方负主要责任,如果肇事司机已经进行了经济赔偿,我还可以继续向公司索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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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6月27日 20时19分
如不是你的主要责任,就属于工伤,可申请工伤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追问:

是对方负主要责任,如果肇事司机已经进行了经济赔偿,我还可以继续向公司索赔吗?

回答:

可以要求赔偿对方未承担部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衷心感谢
评论者:黄春英律师
时间:2013-01-30 17:27
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但是实际是否可行,各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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