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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离婚情况是否能让女方退还彩礼?

江苏-南京 10-29 18:09  悬赏 0  发布者:18451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和妻子系先给了彩礼,后续举办了结婚协式,在孩子出生之后,才去领结婚证,请问现在我与妻子感情破裂,我提出了离婚起诉,按照法律她是否要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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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0-29 22:21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追问:

那我想请问,像我目前的这种情况,女方家需要退还彩礼嘛?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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