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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维权

广东-佛山 10-31 13:45  悬赏 0  发布者:59740 给我留言  回答:(1)
律师,你好,我们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的一所学校的学生。现在因为我们学校与另外一所学校的合并,原来的教育设备与和教学方式已经无法保留原有的情况(但原有的教育设备使用权和资源一直是存在问题的),而且我们原来的学生并没有及时接到任何新学校的合并及教育设备和资源情况的通知,因为学校的变动和无法满足当时招生承诺的硬件教育资源,管理模式,精英教育等(部分涉及虚假宣传),给我们学生造成很大的损失及负面影响。我们学生应该怎么维护我们的权益和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法律措施是比较合适的,该如何督促校方谈判和协商解决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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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0-31 14:24
具体是什么问题
追问:

你好,因为现在我们即将与校方进行谈判,我们希望能够提前得到应有的职业技能证书(该校有条件在学生毕业前帮助学生考取该证书)并返还已交学费并赔偿一定的损失。

所以我们想知道如果谈判失败我们需要状告的学校是原学校还是合并后的新学校?状告的对象(法人代表?)?该维权行为属于哪一法律法规范畴?该聘请哪一方面的律师进行维权?最终能否追讨会已交学费和应有赔偿?

以及我们学生应该如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采取什么样的法律措施比较合适?若谈判成功如何督促校方履行和解条件?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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