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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责任事故处理原则

陕西-西安 06-29 17:22  悬赏 20  发布者:光着脚丫 给我留言  回答:(4)
孩子在幼儿园头顶部受伤,起包,无出血现象。院长及积极配合,带孩子去当地等级最高医院诊治。经医生诊断,已无异常现象,家长要求做CT,结果无异常。事隔两天,家长有要求去省级儿童医院诊治,结果CT正常,医生也没开什么药,可家长现在又要我们写资料,证明孩子以后因此而发生异常,由我们负责。请问这个要求是否合理?我们该不该写?如果后期有另外原因碰伤造成伤害,家长要与本次事故联系,怎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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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7-06 16:05
学校没有义务再写证明材料。
回复时间: 2011-06-29 17:24
不管他,啥也不写。
追问:

很感谢您能够回复我。那有什么比较充足的理由!

回答:

无需理由,因不是法定义务。

回复时间: 2011-06-29 17:28
经医生诊断已无异常现象,以及家长要求做CT结果也无异常。学校没有义务再写证明材料。
回复时间: 2011-06-29 21:40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家长的要求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你们不应该出具保证;
    2,后续治疗费,只有在实际产生以后,可以另行起诉索要;
    3,建议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让对方向法院起诉,你们只要积极应诉就好了。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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