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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人行道上下水井无井盖导致人员死亡该怎样提出赔偿

 06-30 22:43  悬赏 0  发布者:汉江人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汉中 回答:(1)
我是想问受害家属该从那几个方面提出实质性的赔偿,不是侵权不侵权的问题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6月30日 22时45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侵权责任法》
    第九十一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赔偿费等。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追问: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赔偿费等有相关赔偿比例吗。

回答:

建议查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很好,,谢谢!已采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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