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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代缴工伤保险合法吗

 11-11 13:07  悬赏 40  发布者:132209……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烟台 回答:(1)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关于在甲方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投保人员”)的工伤保险委托乙方代理缴纳事宜,(合作实质是乙方仅为甲方限定的投保人员投缴工伤保险)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缴纳员工工伤保险,乙方与员工不建立劳动关系。
二、甲方每月 10   日前以邮件形式提交当月的投保人员信息(内容包括: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籍贯、年龄、缴纳险种、要求社保缴纳时间等为准)(具体每月投保日期以劳动局下发通知为准),并将邮件中已发送人员的工伤保险费及管理费于每月  10  号之前汇入到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收到费用后及时缴纳保险。当月   10 日以后的新增人员缴纳当月工伤险以邮件发送信息为准,新增人员的工伤保险费及管理费于乙方投缴保险之前汇入到乙方指定账户,保险生效时间为保险缴纳完毕24小时后(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顺延)。工伤保险费用+管理费用合计       70 元(该合计数额随社会保险政策的调整而调整)。   
三、具体操作与对接注意事项:
   (1)甲乙双方核实投保人员信息后,甲方需及时将投保人员的工伤保险费及管理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收到该费用后方可投递保险,若乙方未能收到该费用则不予操作投缴保险,因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费用,造成乙方不能及时投缴工伤保险所产生的损失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由于甲方单方面提供被投保人员信息错误或信息漏报、迟报造成乙方迟缴、漏缴或少缴相关险种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及责任概由甲方承担。乙方每月根据甲方的邮件信息及时为甲方派遣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在甲方完全履行该协议义务时,因乙方原因未及时缴纳导致社保部门不能拨付工伤待遇的,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3)其他:被投保人员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比例均以社保缴纳地区当地法规和政策为准。因法规和政策调整而使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比例有调整时,乙方应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并电话或书面告知甲方确认。
四、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且甲乙双方完全履行本协议的前提下,按法律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并提前垫付,乙方仅负责为投保员工办理报销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的费用。
    五、投保人员在工作期间患职业病、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在8小时内电话通知乙方由乙方进行工伤备案,甲方应做好现场处理及人员救治工作,由于甲方晚报,迟报或虚报所造成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向乙方提交符合乙方要求的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完成提交并保证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乙方在接到工伤人员相关住院或救治等医疗凭证后应及时进行工伤申报和理赔事宜。工伤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先行垫付承担。医疗费或工伤待遇拨付后乙方于3个工作日以转账的形式汇入到甲方的指定账户。甲方指定汇款账号详见以下九、其他:乙方账户信息。                  
六、乙方仅为甲方负责申报与工伤保险相关的事宜,其他与非因工伤(亡),独生子女
费,生育津贴,养老医疗失业,经济补(赔)偿金、加班费、双倍工资、离退休待遇及有关部门调查等相关问题引起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及连带赔偿责任。
七、保密及行为约定:本着友好合作,甲乙双方应对合作协议内容和合作价位等进行保
密。
八、协议的变更、解除、期限和续订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条款。在协议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变更或解除。
    2、本协议有效期  贰  年,甲乙双方盖章生效。
    3、本协议期满前  七  日,甲乙双方应协商办理协议或续订事宜,未及时办理的,在协议到期后若甲方的被投保人员仍继续交由乙方操作投保,则视为续订合作协议,甲乙双方应及时补办协议手续。
    九、其他
1、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双方约定的联系方式进行书面沟通交流。具体联系方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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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11月21日 07时55分
不合法。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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