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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之前在一家在资贸易公司上班,2014年三月四日入职

广东-广州 11-03 14:5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你好,我的之前在一家在资贸易公司上班,2014年三月四日入职,2015二月8,9号跟我说不续签,但他们没有说有任何补偿,公司是二月十号后就开始放过年假,到三月上班。而我在2月九号开始我请了病假,但后来公司说没批,不算我请病假,(病假单有交回公司),我最后一天上班是三月二号,由于正常办理离职要签自愿离职等非本人意愿的文件,所以我没有回去完成他们规定的手续,等3月四号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但2015年一月及之后的工资至今全都没有发放。而公司的说法是我自动离职所以不发工资,但我是三月离职,可以连一月,二月的工资也不发吗?还有试用期两个月也没帮我买社保,这个可以要求补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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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1-03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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