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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方。生有一男一女,女孩两周岁男孩十个月。因与他性格不合想离婚

广东-汕尾 11-04 15:1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是女方。生有一男一女,女孩两周岁男孩十个月。因与他性格不合想离婚。我想要儿子。您觉得有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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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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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1-04 15:38
孩子未满两周岁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支付固定收入的20-30%作为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
回复时间: 2015-11-04 15:17
您好 可以的  儿子尚年幼 可以请求 判决可能性较高
回复时间: 2015-11-04 15:22
您好,一般两岁以下的孩子都会判给女方,欢迎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5-11-04 15:38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建议:夫妻双方最好先好好坐下来沟通沟通,看能不能挽回,毕竟家和万事兴,如果双方夫妻的关系确实已经破裂的,可以进行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你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是否委托律师。
回复时间: 2015-11-04 15:44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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