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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否有权起诉房管局不作为

四川-乐山 11-04 17:29  悬赏 30  发布者:em3099 给我留言  回答:(2)
原因:因原告在委托房产交易当中被尚家房产中介欺诈,其性质特别恶劣,所以在2015年9月21日向被告峨眉山市房管局,正式递交了《关于尚家房产违规违法侵犯消费者权益情况申诉》要求其调查处理尚家房产是否存在违规经营,和欺诈买卖双方客户的事实并行成书面文字调查书。
而房管局仅象征性的约了尚家房产中介代表到场调解,在既没有调解规范,也没有标准调解流程、笔录等和结论的情况下草草了事。而其代表人到场后不仅不道歉而且态度依旧嚣张无礼,导致我方提前退场。一星期后,我们再次到房管局希望事情得到解决,不想被其市场管理科赵姓同志随意的边自己泡茶边说到,你们愿吵则吵麻。就此我们当即向房管局办公室反应了此事。
在10月29日上午本人再次到峨眉山市房管局找到负责人邹局长,事情仍未得到解决。
至今峨眉山市房管局仍未就本人要求对本人作出正式圆满答复,如根据国家行业要求,尚家房产中介是否有房产中介资质?在此事件中是否有违规行为,处理意见等种种问题都未能调查解决,更缺少积极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综上所述峨眉山市房管局在本属于自己的工作中,存在不作为和懒政的行为。

本人的主张:
1、 迅速查明尚家中介是否具备从事房产中介资质,在此事件中的违规实事,并作出处理。勒令其立即退还本人被尚家房产违规扣押的土地使用证和房门钥匙。并赔偿房产不能出租租金的损失,从签定合同之日起算至今天1600元。尚家房产因为明知房产不能过户,又不及时改正,需赔偿本人两千元违约金
2、 要求房管局手书一百遍: 为人民服务 以明确自己作为行政职能部门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并向本人道歉,并赔偿一元人民币。
3、 本次诉讼费用,和本人误工费按2015四川省最低工资标准2400元由被告承担。



《关于尚家房产违规违法侵犯消费者权益情况申诉》
关于尚家房产违规违法侵犯消费者权益情况申诉


1、在服务过程中,故意欺瞒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2、服务过程极不规范,对消费者权益和适用条例法规置若罔闻,一意孤行。在我们要求投诉主管部门警告时态度嚣张。显然不把消费者权益和主管部门放在眼里。
3、拿走我的房门钥匙、和扣压房产的土地使用证至今。

尚家房产违法违规实事情况:

    2015年9月9日,我名下房产委托尚家房产和另一方当事人签定了房产销售合同。但随后即告诉我们该房产因我前妻因素不能过户,我当即表态,如果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应该及时通知另一当事方,以保障其消费者权益不受侵犯,和双方利益不受损失,但其置之不理。之后两天9月12日我要求其告知当事方电话号码,其拒绝告知。由于不能与当事另一方沟通,简单的事情,被其故意拖延复杂化。昨日9月17日接到其电话在一没有签约方到场,二没有委托书、三没有定金收条的情况下要求我方退返定金,我方果断拒绝其要求,强调解除合同应双方当事方在场当面解决。并当即表示要投诉到主管部门。但其丝毫不加理会。并态度嚣张,声称不怕。

整个事情当中有通话录音带为证。

我们作为消费者主张:
1、与当事方联系、进一步核实其欺瞒双方消费者,违规违法实事。
2、和当事人一方共同当面解约,退还其所交定金。
3、就整体服务过程中态度蛮横,侵犯当事人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应给当事双方道歉。退还钥匙,土地使用证。赔偿其相应损失。
4、依法对其违规违法事实进行处理。


申诉人:陈勇 18990673099



尚家房产经办人:13881365616

2015年9月21交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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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1-04 17:33
您好,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5-11-04 17:43
你好,可以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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