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遗产继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刘哲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财产分割

广东-东莞 07-02 19:40  悬赏 0  发布者:bangli……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与老婆於97年结婚,她姐已婚,再没其他兄弟姐妹,岳母於2003年去世,由两姐妹出钱安葬,岳父於2004年再婚,原有的房产至今没有再动过(改造或修建),现因镇上旧城区改造,房产要拆迁,赔偿的面积较多,岳父准箅卖掉部份,也没说要分给两姐妹,两姐妹现在可否提出要求继承,后母哪一部份房产,按法律要如何分割?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7489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7-02 19:54
1、岳母去世的,你岳父及你老婆的兄弟姐妹都有权继承你岳母的遗产。
2、继承份额他们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均继承,但与岳母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多分。
回复时间: 2011-07-02 20:22
你岳母遗产下列人可以继承你岳父及你老婆的兄弟姐妹都有权继承你岳母的遗产,他们继承份额是均等的,主张多继承的要提供证据的
回复时间: 2011-07-02 20:57
你老婆母亲的遗产是你老婆、她姐、她父,三人均分。
回复时间: 2011-07-02 22:40
你岳母去世后,你岳父和她的两个女儿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对于她和你岳父夫妻共同财产中她的份额和她个人财产,如果没有遗嘱,是均分的。你岳父再婚后,如果没有婚姻协议,你岳父保管的所有都是婚前财产,应该归属他一人所有。但是婚姻存续期间会存在各种可能性。
回复时间: 2011-07-02 23:17
两姐妹各有六分之一。
回复时间: 2011-07-03 01:35
首先您岳父母分割一次夫妻共同财产,分出您岳母的那份。您岳母的那份再由您岳父、您岳母的父母、您岳母的子女(即您老婆两姐妹)继承。
回复时间: 2011-07-03 14:34
两姐妹可以要求继承母亲那一部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宁夏银川
云南昆明
黑龙江黑河
福建厦门
广东广州
河北石家庄
山东淄博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东莞
人气:1056
广东 深圳
人气:173213
福建 厦门
人气:12497
天津 南开区
人气:1071
四川 成都
人气:69235
湖南 长沙
人气:54673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87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