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朱建宇  毕丽荣  李波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我的朋友单身,和一个男朋友交往,感情不和分手,发现自己怀孕了

北京 11-05 21:0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的朋友单身,和一个男朋友交往,感情不和分手,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想留下孩子,但是又不想跟男朋友有交往,也无法联系上了,孩子能上户口吗?她是北京户口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5-11-05 21:09
请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回复时间: 2015-11-05 21:09
请咨询户籍地派出所
回复时间: 2015-11-05 21:26
你好,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回复时间: 2015-11-05 21:37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又根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缴纳社会抚养费,可以上户口,具体咨询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回复时间: 2015-11-05 23:56
咨询户籍地派出所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安徽合肥
上海徐汇区
北京朝阳区
广东东莞
山东淄博
福建厦门
河北保定
北京朝阳区
北京东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40112
河北 保定
人气:161680
安徽 合肥
人气:104656
上海 徐汇区
人气:105105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756
广东 东莞
人气:38586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41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