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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纠纷

 07-04 09:42  悬赏 0  发布者:wMh3687 回答:(1)
去年我与“二房东”(直接与房东签订合同的人)签订了合同,二房东并把原房东签订的合同转交了我(期限一年),今年房东过来让交房租,我说生意不好,我不想做了,到时间退我房屋押金,可房东不愿意,说不退我房屋押金,非让我续租,说合同上第三条是“乙方第二年续租一次性付清甲方一年房屋租金叁万元押金两千元。”如果不交算我违约(违约金贰万元)。可是合同的第二条已经写明:该房租租赁期为壹年。自2010年7月10日起至2011年7月10日止。 如果我不租,会算我违约么。如果打官司,房东说的那一条会算我违约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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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04 09:49
到期如果你不愿续租,合同自动终止,房东应该退你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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