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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上班途将电动车驾驶人脚压伤怎么处理?

陕西-西安 11-08 12:59  悬赏 0  发布者:周云涛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于2015年11月1日早9时许驾车上班途中,在经过一条没有任何地面标线的小巷时将一名驾驶电动车的人脚压伤,由于小巷右边正在拆迁,人行道被围墙封堵,加上道路两边被摊贩占道摆摊,致使电动车和行人全部行驶在道路中间,由于早上出行的人和车太多,故我的车靠在左边行驶,车速也非常的慢(和行人的速度差不多),不知怎的将骑电动车的人脚压伤现还在医院治疗,医生检查伤者有骨裂,对此我想咨询1,交警认定我车辆是逆行负全责,将车扣押,而电动车没有被扣是符合法。2,如果交警认定我逆行为什么电动车没被认定逆行,3,本人认为我在车内的视线肯定没有电动车的视线开阔,电动车驾驶人没有与汽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我的车轮和车的方向是正的没有斜,刚刚压上脚面没压过去,现在伤者要求我赔偿3个月的误工费和一个月的护工费达15000元我认为赔偿太高,我认为电动车负有一定的安全责任,现交警这样的处理结果导致受害人不负一点责任的要求高额的赔偿我很不能接受,我想问交警这样的认定合理吗?伤者到底有没有责任、还有现保险公司该怎样理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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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1-08 13:40
你好,对于事故认定不服的话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
赔偿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
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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