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已解决问题

无效婚姻

 11-08 13:39  悬赏 0  发布者:网友地区:广东-广东 回答:(1)
女方结婚前有躁郁症,病情稳定,但需要一直服药,婚后病偶尔复发,婚前已告知男方患有此病,这种情况婚姻有效么,若有效,如果想办理离婚对哪方比较有利。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5年11月08日 13时46分
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无效婚姻的效力是自始无效的。具体指,重婚,有禁止结婚的关系。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的,未达法定婚龄这两种情况是属于可以撤销的婚姻。医学上不能治愈的具体是指麻风、先天性生殖器官畸形,精神分裂症,癫痫,梅毒,淋病,智力低落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福建莆田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上海徐汇区
河北保定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陕西 西安
人气:583668
湖南 长沙
人气:546004
山东 菏泽
人气:218334
湖北 武汉
人气:73543
福建 莆田
人气:54229
河北 保定
人气:16184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1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