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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追尾后车主要求赔偿

山东-青岛 07-05 12:10  悬赏 15  发布者:sunyou…… 给我留言  回答:(1)
2011年3月份我驾车跟一辆尼桑追尾,我的全责,因为我没有经历此类事情,当时交警定好全责之后就到修车厂修车,我垫付了对方2400元修车款,对方当天就把车开走,之后我给对方车主打电话,因为交警大队那边需要双方车主一起到交警对才能开出保险公司需要的责任认定书,对方司机就以自己出差为由迟迟不跟我到交警大队办理手续,今天打通对方司机电话,对方司机已让我赔偿500元钱为前提,才能跟我到交警大队办理手续。我知道这钱我是可以不付的,法律上也没这规定,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
对方车主说那是公司的 车,因为那次事故他的今年的安全奖600元没有了,让我赔偿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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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7-05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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