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孙志军  李晓航  陈宇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女员工生育保险问题

四川-成都 11-09 10:05  悬赏 0  发布者:linmm0…… 给我留言  回答:(4)
公司女员工休产假期间(产假90天),公司按合同规定发了每月1500的基本工资,现在员工的生育保险报销下来有10000的样子,按照法律规定,这10000应该怎样分配呢?有什么法律依据?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1-09 10:18
您好,扣除每月支付的1500元后,其余部分给员工
追问:

现在公司的意思是不想给员工,有可以支撑的法律依据吗?

回答: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追问:

我现在是作为公司方。应该怎样做呢?

回答:

您好,应当支付

回复时间: 2015-11-09 10:06
您好,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但由于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产假天数得出的,该津贴的数额可能低于女职工的本人工资数额。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追问:

李律师,您好!再问一下,据说生育保险报销下来是分为两部分,其中一部分是给公司的补贴,另一部分才是员工的,是这样吗?

回答:

您好,生育津贴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回复时间: 2015-11-09 10:08
你好,扣除生育津贴即可。
回复时间: 2015-11-09 10:47
你好,扣除发放的工资就可以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黑龙江哈尔滨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北京西城区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331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651
湖北 武汉
人气:73459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896
湖南 长沙
人气:544925
重庆 江北
人气:39278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9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