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王浩  陈皓元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土地征用补偿纠纷

北京 07-06 13:26  悬赏 5  发布者:YzF120 回答:(13)
我是海南海口老城的是这样的我村土地被征用了,我在外打工交了男朋友有了一个小孩但是我们没有结婚因为这样村里人就认为我和男友有了孩子就以农村的习俗说我结婚了不在属于村里的成员村里的土地征用补偿款就不分给我,我觉得好冤我不甘心,可是我书读的少又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请求您能帮帮我能教我该怎么做。我在这里先说谢谢您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06 13:27
村里说法是错误的  你有权分得
回复时间: 2011-07-06 13:27
你有权利分得相关补偿
回复时间: 2011-07-06 13:29
由于你没有结婚,户口没有迁出的话,你还属于村里的成员,应该得到土地征用补偿款。
回复时间: 2011-07-06 13:49
您好!
您有权分得补偿款,如需帮助可以来电沟通。
回复时间: 2011-07-06 13:57
有权分得
回复时间: 2011-07-06 14:06
你是有权利分得相应的补偿,如果不给,你应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1-07-06 14:13
有权利分得相关补偿
回复时间: 2011-07-06 14:44
如果你的户口在当地应该享受宅基地等农户的福利,与是否结婚无关,建议与当地村委会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1-07-06 14:44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1-07-06 14:53
你有权利分得相关补偿
回复时间: 2011-07-06 14:54
你可以分得补偿款,详情可来电咨询或到律师事务所面谈。
回复时间: 2011-07-06 15:01
您好!你有权分得补偿款,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1-07-07 11:28
你有权分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福建莆田
福建福州
江苏南京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011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42
重庆 江北
人气:392401
广东 深圳
人气:13614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3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