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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收条是否有效

新疆-乌鲁木齐 07-06 17:51  悬赏 10  发布者:mqtvhy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卖房子给别人打了一个收条,内容如下
收条
今收到某某购房定金1万元,大写壹万圆整,剩余房款39万于2011年7月6日前一次付清,否则购房定金不予退回     收款人  某某
现在买房的人不想要了 想要回定金   我想咨询一下  我能不能不给对方退还定金,由于收条没有规定房产过户日期,7月6日后,在对方没给我付清余款后,我能不能再对外向别人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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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06 18:58
你好!
    定金收条是有效的,你可崔告他一次,他如不要房子了,不给对方退还定金。
回复时间: 2011-07-06 19:02
定金收条是有效的,你可以不给对方退还定金,但建议7月6日前不要对外出售。
回复时间: 2011-07-06 23:11
对方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剩余房款,属于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回复时间: 2011-07-07 10:14
按约定,定金不用退回。如果卖方给他人,建议催告对方一次,保留证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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