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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我想要孩子

河北 07-06 20:56  悬赏 5  发布者:lHh7774 回答:(7)
结婚时我才十七听父母的安排的 ,有一个在领结婚证前生的孩子,并且这个孩子和我父母一直生活 ,我想离婚,能有把握把孩子留在身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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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06 21:00
如果孩子超过10周岁,法院判决孩子与谁共同生活时应争取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小于10岁应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考虑。
回复时间: 2011-07-06 21:03
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1-07-06 21:08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我认为是可以办到的
回复时间: 2011-07-06 21:22
可以起诉争取抚养权,可以把孩子留在身边。
回复时间: 2011-07-06 21:33
一般问题不大。
回复时间: 2011-07-06 21:38
你说的情况对你争取孩子抚养权是有利的,但是最终能不能争取到还要根据具体情况。
回复时间: 2011-07-06 22:12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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