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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证的问题

上海 07-07 09:43  悬赏 0  发布者:ice_sh 给我留言  回答:(8)
是这样的,当初房子拆迁的时候呢我拿了爷爷的平方,并在房产证签有他的名字,后来由于矛盾打过官司,判决爷爷的房子平方是归我所有的,我贴补爷爷钱的,但是房产证上他的名字没有去掉,现在我想咨询一下,万一以后爷爷去世的话,这个房子会不会被视作他的一部分遗产,会被其他子女分割?

急盼回答,谢谢!
问题补充:
非常感谢大家的帮助,不过我还有个棘手的问题,需要大家帮我解答一下!
当初拆迁的时候,我们拿了2套房子,记A套和B套,当初法院判决的时候,房子是拿到了,不过房产证还没做,刚开始是住在A套的房子里的,所以法院判的时候判决书上写的地址是A套的房子,后来正式做房产证的时候,我爷爷的名字是写在B套的房产证上的,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是如何来对待的呢?

急盼回答!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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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7-07 09:53
不是遗产,其他人无权分割房产,但贴补你爷爷的钱,属于遗产,他们有权分割。
回复时间: 2011-07-07 09:45
凭判决书去房产交易中心去掉爷爷名字。
追问:

再问一下,那这个需要他本人一起去么

回答:

这个具体可咨询房产交易中心。

回复时间: 2011-07-07 09:54
持判决书和办案法官开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即可过户
回复时间: 2011-07-07 09:54
会可能产生矛盾的,你可以凭当时判决书去过户!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和维权!
回复时间: 2011-07-07 10:15
你应当考虑申请执行该生效裁判。
回复时间: 2011-07-07 10:16
属于遗产可以分割。
回复时间: 2011-07-07 10:17
不是遗产,其他人无权分割房产,但贴补你爷爷的钱,属于遗产,他们有权分割
回复时间: 2011-07-08 11:18
1、你如果有判决书,应当没问题;
2、这种情况下就不同了,显然会有争议。建议尽快处理好此事,否则,你爷爷去世后,必然会发生争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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