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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07 09:44  悬赏 5  发布者:含笑春晖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西安 回答:(8)
我想咨询的问题是:我在一家单位里,每月的工资都是到下月的20几号发放。每个月没有休假及双休日(也没有补助),只有4天的请假,超出4天的罚款。我想请问下这样的情况我们做职工的有没有权利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如何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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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7月07日 11时47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一)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2,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平时加班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3,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们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耽误你宝贵时间,谢谢您,非常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07 09:46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单位没有和你们签订书面劳动协议 你们可以索要双倍工资  未缴纳三金 可以要求补交  要加班可以索要加班费
回复时间: 2011-07-07 09:48
您好:完全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直接提出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利。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6027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7-07 09:50
属于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加班费、返还罚款,如因此辞职的还可要求离职的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1-07-07 10:02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
回复时间: 2011-07-07 10:10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1-07-07 10:14
你应该依法维护自己的利益.
回复时间: 2011-07-07 10:27
你好,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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