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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我是否还能暂时居住这个房子

天津 07-07 11:43  悬赏 25  发布者:明日小新 给我留言  回答:(9)
老公在婚前有套房子,但是只是他父母交了40%左右的首付,房产证上是他父母的名字,婚后贷款我们夫妻一起还,离婚后,我是否还有权居住在这套房子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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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3777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7-07 14:00
由所有权人决定是否有居住权。
婚后还贷属于共同财产,有权要求产权人偿还。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218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7-07 15:28
没有居住权,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有离婚是平分。
回复时间: 2011-07-09 08:01
房屋属于其父母的名字,虽然您们婚后共同还贷需要有证据佐证,居住问题需要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1-07-07 11:45
无权,还贷部分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由其父母偿还
回复时间: 2011-07-07 12:19
如果协议允许可以;
如果判决而未对房屋进行处理也可以。
回复时间: 2011-07-07 13:02
是否有权居住要看对方父母的意思。不过对于该房产的婚后还贷部分,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
回复时间: 2011-07-07 13:28
您如果没地方去 应该给您一段缓冲时间
回复时间: 2011-07-07 14:02
无权居住,但有权要求对方父母返还你的出资。
回复时间: 2011-07-07 16:44
如果这是你们的唯一住房  就没有问题 

   依据婚姻法解释的规定  离婚时 应该照顾女方的利益 应该保证你的居住权

   虽然这房子是其婚前的 但是其父母给你们居住的 也就有了居住权  如果离婚 法官会保障你对该房子的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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