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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但是赔偿金额比自己用出去的还少

广东-中山 11-12 15:09  悬赏 0  发布者:yuemal…… 给我留言  回答:(0)
上个月下旬出了车祸,对方小车,本人摩托车(保险刚过期不久),结果造成本人擦伤七八处。交警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本人次要责任。对方需承担本人10000元以内的医疗误工等费用2000以内的修车费。本人需承担对方2000元以内的修车费。本人一共花费了医疗费2300元,修车费1700元,误工费10*145=1450元。现在对方把理赔交给保险公司,现在的问题是保险公司只赔偿医药费、修车费。误工费只赔偿4天,因为当时医院出的休息证明只出了4天,但事实是休息了10天。再加上要赔偿对方2000元以内的修车费,所以我最后能拿到的赔偿最多只有2580左右,所以本人在这次事故中不仅没得到赔偿还损失2870。请问是这样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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