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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家长 告幼儿园

河南-郑州 07-08 09:08  悬赏 0  发布者:JKu8981 回答:(7)
我园有一个幼儿上幼儿园的一天早上老是吐,而且她手上有两个红点,于是,我们通知她的妈妈给她接走,但是她的妈妈说在家吃雪糕的原因,没事,至于红点是扎食积的事,后来我们不放心,还是让她接走了,然后,他妈妈在小诊所给她看了两天,实在不行,转到大医院,发现是手足口病。现在,这位家长要我们幼儿园赔偿医疗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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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08 09:09
肯定不合里的,不需要赔偿的,具体情况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7-08 09:30
不合理。
回复时间: 2011-07-08 09:42
不合理
回复时间: 2011-07-08 09:56
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学生家长知道学生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学生家长应承担事故责任。这位家长要求幼儿园赔偿医疗费的要求不合理。
回复时间: 2011-07-08 10:07
不是学校的责任,学校不应该赔偿
回复时间: 2011-07-08 10:45
学校不应该赔偿.
回复时间: 2011-07-08 13:30
你们已经尽到管理和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因此不承担责任,不必赔偿他们。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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