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思南  
已解决问题

诊所就诊后突发不适经抢救无效死亡谁担责?

 11-13 13:41  悬赏 0  发布者:网友地区:广西-广西 回答:(1)
患者在诊所输液的时候,突然感觉不舒服,立刻送往医院。后来检查是心脏病,入院抢救无效死亡,问下开诊所的人用不用承担责任?不过这个诊所有证。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11月13日 13时47分
你好,如果存在医疗错误,需要承担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组织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案诊所已合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是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的其他组织,因此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故应由被告诊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可以申请鉴定机构鉴定诊所是否存在过错,与死者死亡的因果关系,根据鉴定结果看是否承担责任以及承担责任的大小。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西南昌市
北京朝阳区
广东深圳
广东茂名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福建莆田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江西 南昌市
人气:14306
北京 朝阳区
人气:6448
山东 菏泽
人气:218894
广东 深圳
人气:14109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1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