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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山东-东营 07-08 21:35  悬赏 0  发布者:清风湖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家一亲戚6月份发生交通事故,我方不是酒后驾驶,因对面大车的车灯太亮,致使我视线模糊,与前面一辆无牌、无证、无灯的报废三轮车相撞,造成1人死亡、4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我方积极赔偿死者,处理伤者。现对方情绪稳定,表示不再追究任何责任。请问这种情况下,对我家亲戚的公职有无影响?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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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08 21:41
具体要看事故责任认定结果。
追问:

不是醉驾、不是上班时间发生的事故,也与公职有关系么?

回答:

只有构成犯罪,才与公职有关

追问:

认定结果是我方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我方还应该怎么做呢?谢谢了

回答:

很可能公职不保,积极赔偿吧

回复时间: 2011-07-08 21:41
这要看交警的责任认定,如认定承担主要责任以上,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追问:

不是醉驾、不是上班时间发生的事故,也与公职有关系么?

回答:

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了,就和公职有关了。

追问:

认定结果是我方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我方还应该怎么做呢?谢谢了

回答:

那就构成交通肇事罪了一般情况只有免于刑事责任才能保住公职。

回复时间: 2011-07-09 09:27
如果不构成犯罪,就对公职无影响。
回复时间: 2011-07-09 16:58
你方不是主要或全部责任的话,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对公职无影响。
回复时间: 2011-07-10 07:39
你方追尾应当是主要责任,但积极赔偿获得对方谅解可争取免于刑事处罚或缓刑,可保公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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