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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补偿款

辽宁-沈阳 07-12 12:23  悬赏 0  发布者:wx_122……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家在东陵区上木场有一处平房(现在是沈河区),现在正在动迁。有一块200平宅基地,有集体土地证,使用者名是我父亲,拆迁办说宅基地不给补偿,只按房屋面积动迁,我家的房证面积是48平,但是我们所在大队说宅基地补偿款已经给他们了,但是不给我们,我们没有权利得。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怎么办,是不是我们分不到宅基地的补偿款了。东陵区的动迁政策是,按房屋和宅基地的面积取一个最大的面积,一半是按面积的一半给房,另一半按一平300元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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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7-12 12:47
拆迁补偿没有固定的标准,需要自己维权争取,建议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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