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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

浙江-宁波 11-19 14:2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由于本来现在没有能力支付房贷的款项了,要求银行将房子拍卖,但是我在和前妻离婚前,做房产证时候把她的名字加进去了,她是不是应该承担这贷款吗?但是在离婚协议上,写着每个月的还房贷的数额全部有我来承担,等到儿子18周岁后变更儿子名下,而现在我是没有能力支付,对于本人来说该怎么办?或者该承担那部分的责任呢?房子的他向权证上写的是自己的名字。从买房结婚到离婚后,房贷我一直在承担。首付款也是我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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