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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交通事故逃逸认定标准及赔偿

浙江-金华 11-20 15:33  悬赏 20  发布者:q10398…… 给我留言  回答:(2)
本月5号,我母亲骑行电动车时跟另一骑行电动车者金某发生交通事故,交警来后认定金某负主要责任,我母亲负次要责任。在医院就医过程中金某全程陪同,但在最后缴费拿药环节逃跑(电话不接),交警说已登记金某的身份证号并且金某已取得驾照,是跑不掉的(但事故认定书中没有金某的签字确认)。
过了2天我再次到交警队,负责处警的警官再次电话给金某,要求其过来处理,但金某却直接挂断电话。民警说这案子只能递交到法院,诉讼等待期不定,这让我们十分愤怒及无法接受。
希望能借助此平台寻求正义使者--律师们的专业帮助,使得我母亲能得到(身心)赔偿及肇事者应有的法律惩处。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1-21 03:46
委托律师处理即可。
回复时间: 2015-11-21 21:50
1、先报交警,责任划分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准,然后根据责任比例赔偿(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三日内请律师申请书面复核或者行政诉讼)。
2、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死亡)赔偿金等
3、以上项目个案均不同,需要结合个人工资、户口等情况计算,建议来电咨询或者带材料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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