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毕丽荣  朱建宇  罗雨晴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山东-济南 07-14 10:53  悬赏 20  发布者:浅草0806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母亲是一位人民教师,在上班途中遇两车追尾,将我母亲撞倒,头部缝合3针,住院2个半月,现在出院了,交警队事故责任书认定对方付全责,我想问一下我们应向对方要求哪些方案的费用赔偿,具体每部分的标准是多少?对方车辆有保险。谢谢!
问题补充:
谢谢好心人的解答。我想知道济南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能告知吗?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14 10:56
可以要求赔偿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回复时间: 2011-07-14 12:10
可以列肇事者及肇事车辆的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可以主张医疗费(依据医疗费单据)、误工费(误工证明或鉴定)、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交通费(车票)、构成伤残可主张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回复时间: 2011-07-14 12:45
可以列肇事者及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构成伤残的话还有伤残赔偿金。具体可以到所里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东营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上海黄浦区
福建厦门
北京西城区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东营
人气:25167
湖南 长沙
人气:542241
河北 保定
人气:287263
重庆 江北
人气:392335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8483
上海 黄浦区
人气:4151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7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