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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

广东 07-14 13:20  悬赏 0  发布者:小鼠YT 给我留言  回答:(1)
离婚后,儿子跟男方生活,离婚协议里写女方要每月给300元的抚养费男方,但从2011年2月起就开始没有给,南方平均每个月会追问2次,但女方说因为自己再婚有了小孩,暂时没有钱给,但从2月份到现在已经有5个月了,请问如果要追讨回来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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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14 13:48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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