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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下,结婚一年多,因感情不和,女方提出离婚,男方有

陕西-西安 11-21 08:3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你好我想咨询下,结婚一年多,因感情不和,女方提出离婚,男方有权要回结婚以及结婚期间的花费和彩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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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1-21 08:50
办理登记且共同生活过,一般不予返还彩礼,除非婚前彩礼给付造成男方生活困难
回复时间: 2015-11-21 09:08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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