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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收费员工被人殴打

山东-临沂 11-22 14:58  悬赏 0  发布者:aizhuz……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高速公路红花埠收费站员工,2015年10月22号下午2点一辆河北来的车辆从我们这下高速。该车司机说是从郯城上的,后被我们监控室人员查到他是从河北上的高速要求对该车进行补费,该车司机即打电话给东方红饭店老板来讲情要求我们放车,该老板态度非常嚣张强横说“你们知道我是谁吗!我就是这边的老板”(后我们核实他有亲戚在派出所工作),我们队长严格要求按正常程序进行补费该老板就在收费区殴打我队长,随即我们收费员出来制止该老板行凶过程中也被殴打。打完人后该饭店老板向北逃窜,我立刻去警务工作站报警,红花派出所常驻收费站的两名警察开车带着我们3名收费站员工开车前去指认打人的饭店老板,追到东方红饭店处我刚刚下车就被饭店老板手持撬棍殴打,该饭店老板并且召集多名修理工对我殴打,其中一名修理工下手最重,该过程都是在当着两名警察的情况下发生。直到11月11号行政处罚决议书才只判罚对饭店老板一个人拘留5天。 这样的惩罚是否过轻?打人的时间是22号为什么决议书上是10月12号?为什么我们是正常要求对逃费车辆进行补费二决议书上写的是我们因为琐事争执?为什么我们队长挨打这件事决议书上没有?为什么打人最重的2个人只拘留一个?我们一共三个人挨打,有2个做出了轻微伤的法医鉴定。我们的医药费、误工费又是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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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1-23 11:46
你们也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和打人者都有赔偿义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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